Tuesday, April 1, 2014

一马援助金不被批准者即日起可上诉!

马华沙登国会选区服务与咨询中心主任拿督叶炳汉表示,凡是一个马来西亚援助金不获批准取得援助金申请者,可在四月一日开始向内陆税收局索取表格,并填妥表格详情后连同相关文件于四月卅日前向该局提出上诉,并由官员审查表格作出决定。

叶氏是针对沙登马华服务中心秘书处接获一些一马援助金申请者不获得批准的投诉并向当局查询得悉可按照上诉表格提呈详情,以待查询定夺而发表上述文告。

叶氏称,马华史里肯邦安服务中心秘书处也接获一些一马援助金申请者接获当局来函通知不获批准却未说明理由,因此彼等感到无奈及不合理,可是另一些不获批准的申请者却获得电邮通知拒绝的理由。

他继称,依据当局通过电邮列出约34项理由而其中一项告知不获批准的理由,例如申请者家庭收入超过指定的数额,婚姻资料不完整,拥有车辆超越条规的能力,家庭背景与登记局资料有差异等等事项,不过均可提呈资料上诉。

叶氏说,有关一马集体保险计划条规有效期限从11日至1231日,以保障一马援助金受惠者,减轻其家庭负担而赔偿组别为非意外死亡,赔偿金额一千零吉;意外死亡,赔偿金额三万零吉及意外导致终身残疾,其赔偿金额三万零吉),有关索赔表格可向十间大马伊斯兰保险办公室索取或到www.malaysiatakaful.com.my或内陆税收局网站https://ebr1m.hasil.gov.my下载,所有一马援助者受惠者无需再申请该保险计划,也无需缴纳任何申请索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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