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刊登在中国报以“伪命题变致命题共识不提”的短评分析!
另一篇以“中庸才是治国之道”的短评看法。
而砂劳越州议长阿斯菲亚指出,提呈国会的伊斯兰刑事法私人法案,已违反联邦宪法第8条文,这项法案根本不应该在国会获得辩论及必须被驳回。
伊斯兰党的言论是很虚伪
据报导,伊斯兰党主席哈迪说,向国会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并非伊刑法。
吉兰丹副州务大臣莫哈末阿玛披露,伊党向国会提呈私人法案,旨在扩大回教法庭的刑罚权限,这不局限在吉兰丹而是整个国家。
为何其他穆斯林专家,律师对伊刑法私人法案是违宪,实施伊刑法第延续的评论与看法呢?
伊党坚持实施伊刑法及成立回教国的立场与非穆斯林无关吗?
09.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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