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2, 2016

雪州政府为何拒绝执行2007年固体废料和公共卫生法令(672条文)去进行垃圾分类措施



马华沙登国会选区服务与咨询中心主任拿督叶炳汉质问雪州政府为何拒绝接纳执行2007年固体废料和公共卫生法令(672条文)去进行垃圾分类措施,以取代地方政府的公共清洁与固体废料管理方式。

叶氏指出,由于雪州政府在处理固体废料缺乏完善的机制而导致州内各地垃圾堆集蚊鼠横生,公共卫生遭受严重影响,更甚是骨痛热症病例冠全国,足以反映州内固体废料的处理方式失控。

叶氏是针对雪州政府拒绝执行由国会所通过的2007年固体废料和公共卫生法令下的垃圾分类和公共卫生管理系统事宜发表文告作上述的表示。

叶氏称,传媒过去报导州内各地居民申诉垃圾处处,严重影响地方卫生环境而有关县市议会在处理固体废料和公共卫生,沟渠清理,除草工作,缺乏效率,以导致蚊鼠苍蝇横行,骨痛热症蔓延而失控

他说,联邦政府执行2007年固体废料和公共卫生法令(672条文)通过固体废料管理机构,以取代当前地方政府负责的公共清洁与固体废料管理事务,全面负责监督及执法行动,提升垃圾,清理沟渠及杂草,更有规划,统一及完善管理.

叶氏促请雪州政府不应以政治考量,而应以人民卫生利益为重,重新考虑接纳执行该法令,让政府全面提升,改善州内公共卫生与垃圾问题,以克服州内严重的卫生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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